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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建房政策规定(国家农村建房政策规定有哪些)
来源: | 作者:公益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5-18 | 5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村盖楼房国家有规定吗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大多数农民都喜欢在农村盖房子,特别是过年时候回老家看见别人新盖的房子,自己也想建,毕竟这是自己的宅基地。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农村盖楼房国家有规定吗,以及什么情况下农民会失去建房资格。

一、农村盖楼房国家有规定吗

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

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联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4、每个城市农村规定都有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与当地政策为准。

二、什么情况下农民会失去建房资格

1、农民违规选址建房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只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地基上建房子,很多时候可能因为监管不严格,有许多农民自己选址建房,然后再去村委补办手续。还有些农民在农产用地上建房;甚至违规使用公路用地建房。随着政策的落实,这些行为已经被制止,以后这些农民想在住宅地基上建房,手续非常的严格。

2、农民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

大多数农民都会在自己的住宅地基上建房,但是在建房子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规划,通过审核之后才可以盖,没有通过审核的,不能建设。

3、农民房屋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

为了确保新建房子的安全,国家对农村建房要求严格,这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说明了国家重视农民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理解国家的苦心,不要觉得手续麻烦,是政府的苛刻要求。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农村盖楼房国家有规定吗,以及什么情况下农民会失去建房资格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新政策发布,请以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则。

农村自建房政策有哪些

现在各个城市的房价都很高,对很多经济条件一般的务工人员来说,选择回老家盖房是比较有优势的,不仅可以有较大的使用空间,而且建房的费用会比购房便宜,不过自建房不是你想件就能建的,它有专门的政策规定。那么,农村自建房政策有哪些?新建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自建房政策有哪些

农村自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面积不能超过规定标准,否则超出面积视为违建;新建农村自建房要先申请,获得使用权和规划许可才可动工,否则视为违建;翻新或重建农村自建房要先申请,符合规划才可动工;农村自建房只允许在本村流转,且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

二、新建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对于拥有农村户口,却没有住房的农民,可以到村委会申请自建房,然后由村委会审核情况,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流程走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就可以开始施工了。

2、当农民的儿女想要自立门户,必须要先办理分户手续,取得新的户口簿之后,才可以申请新建农村自建房,通过有关部门逐级审批,获得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才可以动工。

3、农村有很多年代久远的住房,破旧不堪,甚至已经成为危房,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翻新或重建,但有些农户没有重建的经济条件,可以向村委会申请,有村委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4、因为各地情况不同,符合其他住房条件的农民,也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然后逐级审批,获得资格后建房,但要注意自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农村自建房政策,以及新建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农村建房政策有什么规定吗?

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有以下几点:

1、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盖房;

2、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能开工建设;

3、避免在自然环境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建房;

4、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但不可翻建农房;

5、万不要私占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建房;

6、一户多宅的情况下,禁止占用自留地或其余宅基地建房。

农村土地转让别人建房合法吗

农村土地转让别人建房不合法,农民的土地不可以买卖,因为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的权利,不过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买卖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余或派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定农村“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宅基地使用,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可以退出三权。三个权利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这三个权利分别对应着农民对于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还有整个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权利和利用土地来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这对于农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变化,很多农民不需要在农村居住,这竖贺就导致了农村宅基地大面积抛荒,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过新规里规定,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可将这三权让渡给政府,从而获得一定的补偿金,这样可大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另一个新规便是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不过主体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过户,否则这宅基地买卖合同就不成立,在法律上也不认可宅基地主体变更的,另外,购买宅基地的主体必须要把户口先迁入宅基地的所在地才可以,绝不允许非宅基地户口所在地的人购买宅基地,国家相关部门对这方面还是抓得很严的,如果没有这条限制,那农村宅基地的改革便沦为新的资本抢地大战了,这违反了我国进行宅基地改革的初衷。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申请宅基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了,只需向村委上报申请,政府同意后便可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这对于申请这一方来讲是非常便利的。农民可以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即使多建一些房屋,也不会被当作是违规建筑被拆,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便可正常使用房子。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大体上在这三方面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整体团肢上而言,对于农民来说,这宅基地新规是偏向友好的,总体上来讲是考虑到了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和自己权利的维护的,所以当今之下,我们是要利用好农村宅基地新规,结合自身的优势去发展壮大自己,让自己的生活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农村建房子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1、新规一:避害选址

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2、新规二:农房布局

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设农房,营建左邻右舍、里仁为美的空间格局,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3、新规三:农房设计水平提升

农房建设要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精心调配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

4、新规四:留住乡愁

农房建设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筑风貌要素。保护并改善村落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传统村落中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周边环境相协调,提升传统民居空间品质。

5、新规五:农房供水

因地制宜改善供水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

6、新规六:生活污水处理

乡村宜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7、新规七:完善公共设施

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提供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公共建筑建设成本,拓展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提供渠道。鼓励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综合利用。

8、新规八:数旦农房与村庄建设管理

建立农村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蚂袜规范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建设、使用的行政程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全方位实施职、责、权一体化模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也就说会按照谁审批的地、谁负责和谁监管的原则,确保农房质量安全到位。另外,还会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完善乡村建设队伍。

在满足一户拥有两个及两个子女以上,且子女能够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就能够与父母分户,分户之后如果原有的宅基地和住房不能够满足其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则能够重新申请宅基地另行建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闷毕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